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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港警總隊副總隊長莊勝雄默示,一樓本來就有廁所,楊員因在二樓上茅廁10多分鐘,未在一樓待命,被列為小缺失,但沒被處罰,他本人是回報單業務承辦人,本身填寫後,沒顛末中隊長批閱就半惡作劇上傳,成果幾回再三被別傳,弄得本身也很尷尬。
被指控的南突堤中隊長陳志誠喊冤,指回報單是楊員自己打字,還沒蓋印就在網路誤傳,底子沒這項劃定。
近日台中港警LINE群組撒佈一份「改善事項」回報單,個中一名楊姓警察因備勤時候未在一樓待命,要他「今後不克不及利用備勤時間上茅廁」。〔自由時報記者張軒哲/台中報道〕差人備勤不克不及尿尿?未免太扯了!
這份8月4日「台中港警南突堤中隊勤務督導改進事項」回報單,內容論述5項督導缺失,其中有一項是楊姓警員履行備勤勤務,未於一樓待命,而是跑到二樓上茅廁,是以被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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